2022年湖北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招聘115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东津新区(经开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党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115名,具体岗位、学科及条件见《东津新区(经开区)2022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中小学校工作需要。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年龄
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
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专业(其中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
“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面试。
(三)教师资格
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5个工作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津新区管委会教育办东402办公室。(襄阳市内乘539路、16路、G01路公交车到东津新区管委会站下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津新区教育办及区党群工作部共同负责,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验的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全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portal/cert_validate/index)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查验结果进行截全屏打印一份。
4.准备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电子版),并上交《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注明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知识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等。
2.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如面试入围人选达到1:1以上形成竞争性比例而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数,全部人员均进入面试考试。面试考试成绩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入围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名单在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五)签约与管理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教师。人员招聘到位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人事管理外包,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党群工作部备案。
聘用教师按照正式教师体系进行管理,聘用教师由东津新区(经开区)教育办在全区农村和城区学校统筹安排,在东津新区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六、薪酬待遇
聘用教师的待遇参照正式教师的待遇确定,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七、防疫工作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前来领取准考证。
(二)应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和通知,个别事项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务必关注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
(五)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东津新区教育办负责解释。
东津新区教育办:联系电话:0710-3352861
东津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710-3352810
教 育 办
东津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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