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91人公告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3-07-31 11:29:15

2023年咸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我区教师队伍补充工作,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及幼儿园教师9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素养,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及主要器官无缺陷,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5日18:00。报名窗口于8月5日18:00准时关闭。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xnxajy/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大小不超过5MB,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以及报名表,报名表仅生成一次,报名表生成后报考人员修改个人信息无效,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5-8322025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工作经历:如实填写,现有工作单位的请标明是否有编制。

(四)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查: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6日18:00,由区教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8月6日18: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时间:2023年7月30日9:00至8月6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8月10日9:00—8月12日9:00,登录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xnxajy/index.html#/index)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请打印4份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15-8322025

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若紧缺学科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若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2: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报名结束后两日内发布公告。面向在咸安区服役的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类别、内容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附件 2),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成绩折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各项目当地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2023年8月10日前将《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加盖公章)照片发至邮箱361053752@qq.com。同时,通过快递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事业股(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电话:0715-8328247),不按时提交加分审核表的视同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4.笔试地点:咸安区实验学校

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an.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经招聘工作任何环节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将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如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

1.高中和初中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方式为无生课堂,满分100分。课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时间为8分钟以内。

2.幼师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时间5分钟以内,占40%,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三选二)5分钟以内,占60%。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发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八、体格检查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和岗前培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咸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选岗学校根据全区初中学校(含农村初中学校)学科情况进行设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  0715-8326688

区人社局  0715-8328247

附件1:2023年咸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2023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