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郴州市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公告
2021年11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聘)岗位
1.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
2.中共宜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
3.共青团宜章县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4.宜章县基层公共事务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5.中共宜章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事业编制);
6.宜章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7.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1名(全额事业编制);
8.宜章县杨梅山矿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9.宜章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10.宜章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11.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
12.宜章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制)。
选调(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公开选调(聘)范围
1.本次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共宜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宜章县委员会3个单位选调面向全县机关、原参公单位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选调。
2.本次选聘岗位,除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和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岗位外,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学校、医院)选聘;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含学校)在编在岗人员选聘;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岗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聘。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开选调(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在选聘岗位正常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选调(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公开选调(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或高中(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选调(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选调(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具备选调(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宜章县在编在岗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2月6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四、公开选调(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调(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政务中心9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填写《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学历毕业证书。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供附件2报名表,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本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同意盖章。选调(聘)岗位有任职要求的需提供任职文件资料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7)《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按报名工作人员要求粘贴)。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参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材料与本人实际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仔细阅读《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并现场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3.本次公开选调(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或者取消该选调(聘)岗位数。取消选调(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9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2月10日上午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12月10日将公布核减选调(聘)计划数的岗位。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12月15、16日两个工作日内到宜章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宜章县政务中心9楼905室)领取。
特别提示:准考证使用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内容。
(1)宜章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管理及写作(含教育管理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应用文基础知识、写作等),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宜章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对象。按选调(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形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面试七名考官评分总分也相同,则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高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入拟选调(聘)人员,由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著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试用
有试用期限要求的岗位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关于递补
公开选调(聘)全过程替补不超过两次。
1.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于面试日提前7天向宜章县人力资源考试院提出放弃申请的,在报考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2.体检入围考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该岗位依据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1次(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查看各选调(聘)环节相关信息。均不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③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④护照)及准考证。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不按公告要求于面试日提前7天提出放弃申请的,或考生考察合格而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聘用的,将录入宜章县人事考试诚信记录库,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宜章县内机关事业的公开选调(聘)考试。
(五)正确对待竞争。选调(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纪考风,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选调(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67787、3722059
八、由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健康卡(码),健康卡(码)为“红码”“黄码”标识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彩色打印的“绿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进入考场。
(二)所有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防护口罩,提供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认真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要求。
九、选调(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宜章县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3729581。
十、本公告中选调(聘)程序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选调(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5: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和承诺书.doc
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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