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5-12 10:10:22

  2022年05月12日讯: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建于1912年,是一所百年老院,系湖南省政府直属唯一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副厅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湖南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肝胆、急诊、老年、儿科等专科优势突出,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16个,为国家心血管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国家泌尿外科重点临床专科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单位。目前已形成天心阁院区、马王堆院区、岳麓山院区、星沙院区(在建)一院四区协同发展格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审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3个;招聘计划14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hunan.gov.cn/)、湖南省人民医院(http://www.hnsrm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14日止。

  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进入“湖南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简称省人医公招报名系统,下同)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需上传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4)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报名当月认证报告)。

  (5)应聘医师、护士岗位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应届护理毕业生在报名应聘前,国家尚未组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医师岗位者须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不需具有。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8)应聘岗位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校(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盖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医师岗位者,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规培证明,但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护理岗者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

  (5)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须对应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省人医公招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密切关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通知登录“省人医公招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必须进行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其中应聘岗位代码为53-93号的人员在其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1—52号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代码53-93号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代码1—52号岗位:采取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实践能力考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核临床技能、病历书写、新技术掌握、知识运用、临床教学、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总分100分。

  ②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素养、创新思维等。总分100分。

  (2)应聘岗位代码53-93号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总分100分。

  ②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总分100分。

  3.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①1-52号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

  ②53-93号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含各环节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入围名单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1-52号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53-93号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者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3929043(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3929023(监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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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汇总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