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邵阳绥宁县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2-06-23 16:29:33

绥宁县2022年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中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实施方案(“1+5”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中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关资格的人员;

3.有医德医风失范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绥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邵阳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招聘信息通过绥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7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绥宁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2. 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临聘合同,个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不接受委托报名。考生报名后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3)考生提交的各类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量化考核,综合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量化考核成绩×40%。

1.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

(1)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2)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量化考核

根据受教育情况、岗位经历、职称等方面实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并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绥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

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照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考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年龄大的优先,替补参照此法。出现体检报名弃权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和聘用,也不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进行聘用。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办理入编手续,并与受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查处。

五、其它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3.本《招聘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0739—7612115

5.举报、投诉电话:

绥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15973298011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616676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绥宁县 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  位

计划数

岗位所需条件

招聘方式

其他要求

乡镇临床医师(001)

2

(一)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职称: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笔试+量化考核

在绥宁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

附件2

绥 宁 县 公 开 招 聘 医 务 人 员 报 名 表

报考类别: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相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职称、执业资格

 

取得时间

 

户 籍

所在地

 

婚姻状况

 

现工作

单位

 

身份证号

 

有何特长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相关简历

 

报考001岗位的

单位审核

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符合招聘条件。

审核人签名:             盖章

2021年    月    日

应聘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报考类别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审核部门(章)

年   月   日

说明:1.报名序号由考核部门填写。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如填报虚假信息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由考生现场确认,此报名表由主管单位留存。4.如有其他学术成果或课题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5.现工作单位指目前执业的村或者目前临聘的单位。

 

附件3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公告的相关政策规定。

2.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3.诚信报名,如实填写注册和报名信息,不虚报、瞒报,不骗取考试资格,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

4.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保护本人考试答案,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接受雷同卷检测及处理结果;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在网上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触犯考试有关违纪违法“高压线”,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5.诚信履约,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聘考试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聘考试要求。不得随意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组织招聘考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6.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4:绥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住址:             区(县)        街道                

现工作单位地址:             区(县)           街道            

本人郑重承诺:绥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前14天均在湖南省域内,并提前14天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并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有以下情况之一,自愿不参加考试:①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②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封控区管控区域旅居史的;③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④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⑤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⑥不能按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

不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病情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若有以上行为参加考试后,造成疫情传播的,自愿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