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新邵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人方案
新邵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新邵县乡村振兴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邵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选调计划及报考对象范围:新邵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乡村振兴信访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强;
4.参加本次选调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在乡镇振兴办(含原乡镇乡村扶贫办和借用到县扶贫办、乡村振兴局的经历)从事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交流调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 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县乡村振兴局政工室,考生(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
(二)面试。面试时间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有效报名人数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则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如体检不合格或此环节中自愿放弃体检的,可替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五)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乡村振兴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本次选调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咨询电话:0739-3607401(人社部门)
0739-3602369(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9-3605771(驻县委办系统纪检组)
0739-3608760(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
附件:新邵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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