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公告
2022年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阴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方式以此类推)。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阴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岗位表》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1)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江苏省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教学办公楼536(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联系电话:0517-89670017。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报名表》上电子照片须为清晰规范彩色免冠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5)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1寸照片4张,照片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因疫情影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通过网络报名或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aswyrsc@163.com,信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
委托报名方式: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到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前7天进行健康监测,无咳嗽、发热等新冠症状且7天内没有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且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www.zghy.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5.资格审核:由淮阴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资格审核通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考生,我们在收到邮件的12小时内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告知考生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缴费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3日上午12:00。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8:30至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
【友情提醒】2022年11月2日17:30为报名的结束时间,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审核之间有时间差,请通过网络方式报考的考生尽早报名,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结果。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1.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 笔试内容:《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未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拟参加面试人选中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考生无须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相关事项或递补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0517-8967001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0517-84929163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0517-80859861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0517-84965353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以本市最新要求为准。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淮阴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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