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年05月27日讯: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条件信息、报名咨询电话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设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原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以上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专业”参考《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按照所报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分别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附件2“毕业时间”栏中写明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本人户口本及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考生根据本人报考岗位条件,将本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后,用本人邮箱以压缩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箱(189137113@qq.com),压缩件以“本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方式命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需拨打电话025-58189588(或手机号:13182969979)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相关部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和注意查看邮件。在报名截止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1日9:00-12:00,14:00-16:00;2022年6月2日9:00-10: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1日9:00-12:00,14:00-16:00;2022年6月2日9:00-11:00。
5.核减(取消)计划: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审核部门将把笔试准考证扫描件发至考生本人报名邮箱,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审核部门将同步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考生)。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森林消防员岗位增设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按招聘机构明确的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视为放弃笔试。
(1)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浦口区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体能测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机构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前,招聘机构负责对取得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机构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应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如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或不齐全的,可在招聘机构规定的时限内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进行资格复审,逾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将取消面试或体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时,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机构提出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2)体能测试:森林消防员岗位体能测试人选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招聘机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要携带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
体能测试具体项目与标准为:①10米×4往返跑(30岁及以下≤13″1,31岁及以上≤13″4),②1000米跑(30岁及以下≤4′25″,31岁及以上≤4′35″),③纵跳摸高≥265厘米。体能测试项目均达到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否则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因个人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现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成绩现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因个人放弃面试等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不再递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岗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首次聘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5-58189588或13182969979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
监督与投诉举报电话:025-5888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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