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骨干教师9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2023-04-26 09:24:23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www.njjy.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提供的报名入口登录报名平台,网上在线填写《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报名材料扫描件。招聘单位网站及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址及咨询电话”栏。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8日17:00)后,不再接受报名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材料提交不完善,请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3)报名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⑤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是《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表彰、竞赛获奖、骨干称号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⑥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有关要求

①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②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③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

④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1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9日,9:00-12:00、14: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9日,9:00-17: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10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6.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笔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面试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或模拟课堂教学等)相结合的方式,各项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各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另行约定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除外)。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7778270

附件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 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