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内循环”“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苏州宿迁两市共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江苏目前最具竞争力的南北共建园区之一。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管委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至200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9月30日至200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志愿在录用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0527—82868213、82686567)。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9月30日9:00—10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9月30日9:00—10月16日20:00;
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100元/人。缴费时间:2022年9月30日9:00—10月16日16:00。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0月16日16:00。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复审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水平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保持一致。
(九)通知
此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均以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政策口径。
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6567(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1589(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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