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盐城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青年人才37人公告

来源:东台市人民政府 2024-12-17 09:52:29
  江苏省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江苏省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应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报考应聘。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应聘。
  7.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地址:bm.zsoon.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2月23日9:00—12月27日18:00
  (2)资格初审:2024年12月23日9:00—12月28日18:00
  (3)陈述申辩:2024年12月23日9:00—12月29日18: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2月23日9:00—12月29日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仅可报考我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相关公告中的1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报名时需按系统要求将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③《岗位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3)开考比例见岗位表,对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00—12:00。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及缴费
  (1)东台市卫健委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
  缴款前,在报名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支付宝缴款流程:①支付宝APP搜索“非税缴款”;②出现“非税缴款--盐城市”,点击进入;③选择“按票缴款”,点击进入;④输入(缴款书号)缴款码和校验码;⑤出现缴款信息,确认后点击“缴款”;⑥缴款成功。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5日开始发送缴款短信,12月30日下午6点前仍未收到短信的,请与东台市卫健委联系(联系电话:0515-85212451)。2024年12月31日20:00点缴款时间截止,所有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不退还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或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东台市卫健委(0515-85212451)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通过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东台市卫健委联系。
  (二)考核方式
  5.研究生学历岗位
  考核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考察主要内容为岗位类别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东台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6.本科学历岗位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东台市卫健委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东台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研究生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其他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7.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3.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符合东台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相关政策的,可申请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009978、8521245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69969502、69969507、69969511(市纪委监委第二、七、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中共东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江苏省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3.“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模板)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