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 2024-12-19 09:14:30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1号希望小镇1号楼西单元5楼)。
  (四)咨询电话:18994829905
  (五)报名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8、其他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用工单位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费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含1个月的试用期),派遣至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275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保险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缴纳)。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36518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