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吉安人事人才网 2023-08-01 11:24:43

吉州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书记员3名(其中一名聘用书记员工作地点为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兴桥人民法庭,吉安市吉州区佑华路华美立家家居建材广场东南侧约280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院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其他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

2.报名地点

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吉州区(城北)龙盘路与老虎江路交汇处)。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党员证、驾驶证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能测试

1.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和看打,测试指定使用键盘和亚伟中文速录机两种输入设备,自带电脑及输入设备,输入法不限。测试时间为听打和看打各5分钟。速录技能测试占测试总成绩的70%。

2.写作能力测试: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写一篇命题作文。写作能力测试占测试总成绩的30%。

测试结束后,我院政治部将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会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内容。

(五)决定聘用

吉州区法院根据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面试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应聘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疾病史、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期满后予以正式录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院聘用人员执行。

本公告由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8328919、19970648723(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