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来源:彭泽县政府 2022-08-16 16:52:30

彭泽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彭泽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的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事业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认可的工作人员选调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岗位

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名,县融媒体中心2名,县政协履职服务中心1名,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名,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4名,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名,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名,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1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名,县群众文化服务中心1名,县文物保护所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名,县水利事务中心2名,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5名(含农业园区管委会2名),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1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

三、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条件见《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25日,8月26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报名登记表》须报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交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5);

6.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报至县人社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伪造虚假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入闱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公告》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2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详见附件7)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彭泽县2022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pdf

附件3: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

附件4: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doc

附件7: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