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3-03-01 14:25:30

2023年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文印室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及文明实践事业,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逻辑思维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具备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具体参照《2023年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7日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邮件形式发送材料报名,报名邮箱:1286066045@qq.com。

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4.《2023年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打印件或复印件2份。

5.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线上初审通过的考生会有专人在1-2个工作日内对接后续的具体事项,届时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未通过线上初审环节的情况,也会由工作人员在1-2个工作日内联系,告知未通过的具体原因。

现场审核:3月7日报考人员需带好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届时会有工作人员再次提醒通知。(现场审核地点:湖口县纪委 联系电话:15779852660)

6.报名费、收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名费:50元

报名费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开发研究院收取

支付方式:

账户名称: 江西聚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单位账号: 727019900000013474

一定要备注清楚考生姓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

笔试考点:湖口县第一小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测试,文印室工作人员需要机考测试办公软件应用操作能力;驾驶员需要进行实地驾驶测试(驾驶测试地点当天通知)。

笔试形式:机考

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达到招聘计划1∶2的比例。

(二)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待笔试通过之后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规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阶段经研究确定的特殊岗位除外。(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如在面试准考证发放之前,出现放弃面试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放弃体检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中共湖口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放弃考察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网站(www.huk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文印室工作人员具体薪资面议;驾驶员薪资按单位现有驾驶员薪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聘用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单位自行负担。

九、其他事项

1.为保障考试正常有序进行及考生健康,请考生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并全程戴好口罩。

2.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江西聚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792-6332316

报名及咨询电话:0792-8116127

报名邮箱:1286066045@qq.com

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