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井冈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 2024-05-13 11:14:38
  2024年井冈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度井冈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吉安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廉政教育井冈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名,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市党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含试用期)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较重治安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不符合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②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从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④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⑤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⑥限中共党员报考的职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拟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如有未能开考的职位,可允许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弃权。报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本人提交书面放弃声明)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7号上午8:30-12:00。
 
  3.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井冈山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阶段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对因体检或本人放弃体检等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期满通过后的拟调动对象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经费渠道和人员身份维持不变。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6-7139325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附件:1.井冈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井冈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井冈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