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林业局招聘公告

来源:江西新余人才网 2022-12-07 11:08:33

新余市林业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具体要求

出纳岗

1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专业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细致认真,谨慎细心,条理性强,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

通过江西赣中人才市场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并全程负责招聘工作。

(2)报考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个人学历证书、工作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7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2022年12月16日中午12点止。

3、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大厅(仰天东大道623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持:

①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材料复印件2份;

②个人近期防疫赣通码,行程码复印件、阴性核酸检测报告2份(48小时内);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联系人:王先生 吴女士;联系电话:0790-6443870 2198800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占50%)

①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是根据聘用岗位需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

② 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16日(周五下午14:30—17: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占50%)

①专业知识;

②求职动机与发展潜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性与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能力。

3、岗位考试说明:先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未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按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报市林业局党组会研究,择优录取。经招聘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余林业网站(http://www.xyly.gov.cn/)和新余人才网(rcw.xinyu.gov.cn)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比例低于3:1时,重新公告招聘。

五、工资待遇及聘期

试用期2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没有奖金及福利;试用合格后,每月工资2900元(外加会计岗位津贴300元/月),奖金福利参照市林业局其他编外用工人员,聘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每次聘期均为一年。

六、有关要求

(一) 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 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江西新余人才网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三)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社区,按要求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其它

(一)监督举报电话:0790-6441421。

(二)本公告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