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事业单位选调42人公告
来源:袁州区政府网 2024-07-16 12:30:50
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袁州区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医护人员限报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岗位)〕,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4. 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锦源新区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选调后5年内不能调离。
5.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 须在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周年(教师、医护人员须满5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尚在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17:00)。
3.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4.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张1寸近照;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⑤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组盖章);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笔试
1. 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25日(15:00-17:00);
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2.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20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2024年7月28日在“袁州就业网”、“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查档,严把入口关。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区人社局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
1. 领取面试准考证(携带1张1寸近照)
时间:2024年8月1日(15:00-17:00);
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2.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3. 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确定考察人选
本次选调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20)+80×(50÷100)=77.5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则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进入面试全体考生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如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告知选调考生,并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至区人社局。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袁州就业网”“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十一)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参加选调的已获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职称在调入的新单位重新参加竞聘。
(三)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
(四)职位咨询电话:0795-3588535
附件: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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