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樟树市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樟树市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樟树地处江西中部,因树而得名,因酒而立市,因药而扬名,因盐而闻世,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优越的区位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历史上是与景德镇齐名的江西四大名镇之一。先后获得“中国产业发展能力百强县市”“中国县域产业集群竞争力百强县市”“中国药都”“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百强县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全国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等多项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樟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需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附件)
引才岗位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本科学历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3.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4.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见下方二维码);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6.在樟树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3.在樟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4.2020年以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7.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用人单位提供一年期免费住宿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3)在引进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用人单位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樟树市政府网或“药都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查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资格复审结束后一般在一周内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侧重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
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在考察、体检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考核或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樟树市政府网、“药都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认证证书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引进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联系方式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内容)请关注樟树市政府网、“药都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共樟树市委组织部人才股: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5号樟树市政府大楼413室,0795-731116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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