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0人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将审批服务延伸到社区(村屯),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全城通办,进而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集成度和少跑腿。经研究决定,拟在土顶、新安、长岭、佟家、石溪新开设5个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站。为解决我区新设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站工作问题,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政务办事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5个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站,提供10个岗位,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双阳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7月14日至2004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优先考虑。
1.土顶、新安、长岭、佟家、石溪所在乡镇藉毕业生;
2.“985”、“21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校、院、系学生干部(需有聘书);
5.计算机相关专业;
6.在校期间成绩优异;
7.中共党员;
8.疫情防控志愿者(需有志愿者证书或社区证明等佐证材料)。
(三)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1418643630@qq.com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8:30至2022年7月27日17:00截止,17:00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供《2022年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符合优先条件的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2022年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及符合优先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三)初筛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组织初筛。初筛按照考生提交的材料,将优先条件量化打分,按照打分高低排序,筛选进入面试人员。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明确是否允许调剂,对同意调剂的考生视岗位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初筛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统一制作工装,工资待遇执行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有“五险一金”、取暖补贴,年末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对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独进行奖励。
(四)聘用人员上岗前,由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上岗培训。
六、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xlsx
附件2:长春市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双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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