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面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竞技体育人才公告
2021年09月26日讯:为推进大洼区体育文化建设,加强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工作,根据《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相关规定,结合大洼区实际,特面向社会面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竞技体育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面试考核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竞技体育人才1名。
二、面试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为辽宁省户籍,获得奥运会前8名,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和全运会前3名的国家级运动健将,并具有5年以上职业篮球运动员经历的退役运动员;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取得本科学历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面试考核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双休日休息)。
2.现场报名。本人填写《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面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竞技体育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地点在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楼电教室(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110号)。资格审查工作由面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区委组织部、区文旅局、区人社局相关人员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当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时,方可进行面试考核招聘。
4.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从报名到聘用(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面试考核
由大洼区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同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面试考核内容由面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经验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大洼区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区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报考岗位、面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大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在盘锦市大洼区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服从区内岗位调剂(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有关规定执行,全过程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及签署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在面试考核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洼人民政府网站、大洼宣传微信公众号、大洼电视台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由区面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0667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066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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