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盘锦市双台子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0公告
来源:盘锦市教育局 2022-06-30 17:39:36
2022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厅函〔2022〕114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现将2022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或地区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5.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是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应聘。二是受疫情影响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录用后需在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如调整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网址:盘锦市教育局(http:// jyj.panjin.gov.cn),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 — 7月8日16:00。
2.准考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打印时间:2022年7月15日9:00 — 7月17日8:30。
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请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 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
专 业 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笔试内容: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3.笔试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一中学(具体内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双台子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区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报考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总成绩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
2.考察。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岗位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期为12个月,试用考核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考核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盘锦市教育局官网实时发布,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7-2360436、2360427
监督电话:0427-2360425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6:30
双台子区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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