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沈阳人才网 2022-07-16 09:34:06

2022年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公告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下设直属机构,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甲类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型式试验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和有关鉴定评审工作,并先后通过了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

建院以来,特检院始终奉行“实行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创造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质量、一流服务”的办院方针,坚持把“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为追求的总体目标,把“独立、公正、诚实”作为对用户的郑重承诺。

现为加强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以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7月15日,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于2022年7月15日至7月 22日下午 4:00止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每名考生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不可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学历,中文各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通过电子邮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不予审理。

2.审查时间:2022年7月22-7月25日

3.审查材料:

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学历,中文各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申请报考的岗位要求,将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按照10%的权重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防疫要求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学历评审

根据报名材料核查应聘人员学历信息,按照应聘人员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核定应聘人员基础分,满分100分。按照40%的权重比例计算学历评审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

(八)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学历评审成绩的总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有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比例不足,可根据有效成绩进行调剂。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出现岗位空缺,可调剂。

2.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4.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防疫要求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学历评审成绩、面试成绩1:4:5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通过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参考实际需要更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学历评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按甲方规定执行。

八、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微信“国务院客户端”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2.考前7 天内,应试人员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1)仅有沈阳市旅居史或行程的,应提供本人每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沈阳市的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二是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地点查询,须应试人员提前在“辽事通”小程序的“健康服务”中打开“辽健康 辽医疗”小程序,点击“核酸检测”进行个人信息识别、实名认证后,方可进入“核酸结果查询”),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

3.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等,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核酸检测的地点符合要求,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三)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六)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咨询电话:024-22531393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