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12-29 10:33:24
2023年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畅通基层干部培养选拔通道,结合呼伦贝尔市竞争性比选工作有关要求,经呼伦贝尔市人社局批准,现面向呼伦贝尔市所属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先、人岗相适、双向选择以及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及时充实队伍力量,为推动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保障。
二、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岗位为2个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为十二级,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比选方式及范围
本次比选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比选范围为呼伦贝尔市域内各旗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区直派驻机构)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旗市区和苏木乡镇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比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基层列编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对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需要在苏木乡镇工作满3年;人才引进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五、比选程序
(一)报名
1.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由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4日17:00。
2.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接受高等教育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均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填写接受高等教育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所有工作经历,要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首次进入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证明需函头并加盖公章,其中:
①报考专业技术岗位1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3年以上基层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
②报考专业技术岗位2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3年以上旅游开发、旅游行业规划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素必须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将《报名表》及第3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报送至《岗位信息表》上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务必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5.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比选岗位,报名材料必须完整,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回复标明“确认报名成功”的邮件,作为报名成功的凭据。如果报名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员回复标明“报名未通过”的邮件,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等待回复确认。1月14日17:00(以邮箱显示时间为准)之后收到的邮件,不予接收。
(二)资格审查
市文旅广局根据报名材料,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比选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报名表》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材料间相互矛盾的,审查一律不予通过,其原因将反馈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发布。
(三)考试
各比选岗位通过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比选岗位。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发布。
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如比选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由市文旅广局组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比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文旅广局组织实施,派出两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考察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结论。
(五)公示、岗位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文旅广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论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岗位试用。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试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期。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办理手续。岗位试用期满后,市文旅广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报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人社局。
六、递补
(一)在考试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二)在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导致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以上环节均只递补一次,进入岗位试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竞争性比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931。
八、其他
(一)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工作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即视为比选人员放弃参加比选资格。
(二)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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