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4-07-12 10:03:19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2〕1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相关职业禁忌证;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
 
  6.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
 
  7.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8.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9.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临床医师4名、麻醉医师1名、医学影像医师1名、临床护理人员4名、收费室会计3名,合计13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学历取得要求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须在发布公告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和所招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件。
 
  (二)岗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1.临床、麻醉医师: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儿科学、眼视光学、外科学、麻醉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2.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3.临床护理: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通过国家执业证考试未注册但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4.收费室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
 
  五、招聘方式
 
  (一)公告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pt.gov.cn/。
 
  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pt.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pdf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模板见附件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18:00,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以收到简历及投递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报考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拨打电话(0955-709843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报考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报考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在报名表中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科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由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采取综合考试和面试方式招聘。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15:00—17:00统一进行。
 
  3.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1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85分。医疗卫生岗位专业科目划分为西医临床、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4个小类,收费室会计岗位专业科目划分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3:1,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5.面试开考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临床医师、麻醉医师、医学影像、会计岗位采取理论测试及面试,理论测试最低分数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将取消面试资格。
 
  7.临床护理人员岗位招聘采取理论笔试、操作测试及面试,理论笔试及操作测试综合成绩平均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综合测试
 
  1.综合考试组织: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笔试、操作测试:笔试科目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操作科目:临床常用规范操作。
 
  3.临床护理分值核算形式:综合成绩分为两个部分进行,首先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笔试及操作测试,笔试测试采取专业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操作以抽考的方式进行测试,笔试、操作测试后平均成绩不能低于60分,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专业需求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规定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4.临床护理成绩核算:核定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临床医师、医学影像、麻醉医师、会计岗成绩核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当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临床医师、医学影像、麻醉医师、会计岗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医院招聘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临床护理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操作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操作测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医院招聘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面试内容
 
  1.面试方式和结构:面试内容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对应聘岗位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沙坡头区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临床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将通过增加笔试方式以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指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指定网站上公示。
 
  5.综合面试时携带的证件:本次考试只准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综合面试。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及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加分项
 
  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规培生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加3分;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加2分;加分项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一项最高加分项。
 
  (七)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形式通知拟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1.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含资格复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复审表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形式。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人员均采用备案制形式,医院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笔试成绩公示后至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前,出现的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到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予递补情形
 
  (1)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报考资格条件说明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公安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培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须在考察(资格复审)时提供住培合格证书,考察(资格复审)前无法提供的,取消加分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保密工作。命制试题工作必须在全封闭、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考试题本使用完毕后,当天在监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复印或私自传递导致失密、泄密。
 
  (三)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四)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
 
  (六)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咨询与监督
 
  (一)政策和考务咨询、投递邮箱
 
  咨询电话:0955-7098435、7098431(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
 
  联 系 人:陈老师、仇老师
 
  报名投递邮箱:sptqrmyyzp@163.com
 
  (二)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955—7098438(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
 
  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参考模板)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