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陵城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5人简章
来源: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19 13:25:45
2024年陵城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简章
陵城区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科、妇幼保健院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2024年陵城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德州市陵城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线下报名和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4月26日下午(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陵城区政务中心四楼8405(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者,造成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德州市陵城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内容以现行教材为依据。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紧缺岗位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及时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人社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德州市伟城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区人社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有特殊标注的除外。
咨询电话:人民医院 0534-8261812
妇幼保健院 15066579986
监督电话:0534-8826032
附件: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医院
德州市陵城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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