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德州市陵城区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38人简章

来源: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05-04 09:44:36

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精神,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3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3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包括2023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⑶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7、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公费师范生不予录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邮箱:lcqjtjrsk@dz.shandong.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6日16:00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符合报名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如实填写《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面试地点:陵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20日(下午14:3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资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程序及注意事项待报名工作完成后,登录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看《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通知》。

四、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实际招聘数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合并岗位采取高分先选原则进行选岗。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第一时间进行签约。如未在规定时间签约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由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岗位调配。

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

五、考察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七、聘用与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受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附件1: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