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陵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及专职社会工作者144人简章

来源: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2-09-14 09:47:40

兰陵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及专职社会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能力特别是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及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及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招聘126人,派遣到各城市社区工作;专职社会工作者共招聘18人,设置招聘岗位全部为乡镇(街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限兰陵县户籍;

4、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9日后出生);

5、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校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下载《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兰陵县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相应项目,同时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按手印。

(四)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

1、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签名);

4、《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5、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6、党员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现场报名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以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公布;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4、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选岗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卞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岗位;专职社会工作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选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不服从分配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与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资待遇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

4、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年内,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社会工作者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本岗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在集中疫情防控工作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服从安排,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辅助工作。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本次招聘信息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兰陵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977115(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

0539-5977128(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

附件1、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兰陵县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兰陵县民政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