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昌邑市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昌邑市人民政府 2024-04-17 10:44:46
  昌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昌邑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研究,昌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5分。现将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
 
  2.地点: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北海路218号)。
 
  三、须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除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版)外,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学历学位相关材料。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前取得。②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籍证明以及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等材料。现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或安置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需提供昌邑市镇(街区)党(工)委出具的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的证明并附有关任职文件。
 
  4.岗位要求有其他相关证书的,一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考生提交材料不齐全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2.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3.凡自愿放弃的考生,请提前主动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并提交放弃声明(附件3)。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有关事宜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6-7211558(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昌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3:放弃声明
 
  附件4:资格审查委托书
 
  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