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枣庄市山亭区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34人简章

来源: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2-06-15 10:29:31

2022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山亭区人民医院计划招聘12人,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6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16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1.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2年6月27日前取得;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公办医院在职在编医疗人员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卫健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6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7日11:00-6月30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登录山亭人民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2年6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6月27日11:00—6月30日16:00

审查方式: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其中:山亭区人民医院检验师1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山亭区人民医院检验师2岗位。)

(三)考试

报考山亭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山亭区人民医院和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专业基础知识(医学检验等)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亭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报考山亭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山亭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山亭区人民医院、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山亭区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山亭区人民医院、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设想及专业发展诉求是否和招聘单位整体发展规划要求契合,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招聘人选(其他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行通知,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前,进行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

招聘的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办理审批手续,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山亭区人民医院聘用的人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相关事项,均按程序规定,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ti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通知、公告等。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疫情防控。在招聘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632-8833707(山亭区人民医院)

0632-8811865(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电话:0632-8829885、  0632-8823504

附件1:2022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卫生).xls

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