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市岚皋县县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03月04日讯:为大力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岚工作,切实加快推进新岚皋建设步伐,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岚皋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上级组织部门核准,拟为岚皋县委党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名。岗位要求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以及相应的业务水平,身心健康;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3月1日),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及学历条件,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认证。
5.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gao.gov.cn/)及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2日,由应聘者到岚皋县委组织部报名或扫描相关证件及个人报名表上传至355093200@QQ.com报名。联系电话:0915-2521298。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面试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委组织部报请上级组织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优惠政策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
2、按《岚皋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对引进到我县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生活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组织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各应聘人员关注各环节的时间,招聘期间保持电话通畅,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中,要按要求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场资格审查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可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和县委党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干教)股,由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公开招聘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一律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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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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