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40人公告

来源: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4-12-19 10:17:09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需求,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教学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累计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高素质财经管理人才。为巩固传统优势,开拓新领域,先后与华为、达内时代科技等百余家知名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共建有关专业、共建“订单班”。学校现设有12个二级学院,以会计专业为龙头,数字经济与服务经济类专业为两翼,形成了财经商贸类专业持续备受青睐,电子与信息类、土木建筑类、交通运输类等专业持续升温发展,医药卫生类、旅游类、文化艺术类、新闻传播类、教育与体育类等专业深受喜爱追捧的新格局,两个专业群入选陕西省“双高计划”建设项目。学校有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大数据与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市场营销等4个省级一流专业,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7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0人,其中专任教师34人,专职辅导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具体专业类别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国内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限2025年7月前毕业);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专任教师22、专职辅导员23必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专任教师16、17要求应聘人员的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项一致。
 
  3.专任教师岗位按具体的专业名称审核,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学科类别审核。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符合教育部教师准入相关条件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陕西省教育厅官网“省属高校人员招聘信息专栏”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公示等均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时间及地点要求参加招聘规定程序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应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8:00至2025年1月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入口:http://rszp.scy.cn:8012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界面,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本次招聘中,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且报名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谨慎考虑后填报。如发现同时投递多个岗位,取消简历投递资格。
 
  4.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且在有效期内);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留学生: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5)报考专任教师22、专职辅导员23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或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中共党员荣誉证书);
 
  (6)凡有招聘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需上传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报考专任教师16、17,须上传本科、研究生专项证明;
 
  (7)其他所需资料。
 
  请应聘人员在学校招聘系统中提交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对于电子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原件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在线资格初审与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学校进行在线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且达到开考比例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及岗位职业技能等基本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认为面试人选。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及答辩方式进行考核,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我校招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及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将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认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及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由学校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若教育部出台延期毕业相关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4.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5.招聘的专任教师根据学校需要,部分人员需在行政岗位实践锻炼;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得少于6年。
 
  五、相关待遇
 
  学校本次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制,薪酬待遇实行与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原则,按《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与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全程跟进招聘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29-33732578
 
  技术人员QQ:24320763
 
  附件:2025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2025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招聘专业名称

1

专任教师1

2

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

2

专任教师2

2

动画学/VR技术及应用/动画艺术学/信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产品创意设计/传媒创意与设计学/数字媒体技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方向)

3

专任教师3

1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与营养

4

专任教师4

1

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

5

专任教师5

1

应用统计/统计学

6

专任教师6

2

国际贸易学/工商管理学

7

专任教师7

1

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

8

专任教师8

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控制科学与智能工程/智能建筑

9

专任教师9

2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或视觉艺术研究方向)/艺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或视觉艺术研究方向)

10

专任教师10

1

美术(油画、中国画研究方向)

11

专任教师11

1

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

(两个专业均限创意策划与影像制作、数字媒体与智能传播、数字营销传播研究方向)

12

专任教师12

2

学前教育/教育学

13

专任教师13

2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语言文学

14

专任教师14

2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方向)/中医学(中医康复方向)

15

专任教师15

2

体育教育训练学(健身健美与运动训练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健身健美方向)/运动康复学(运动损伤与预防方向)

16

专任教师16

1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

(三个专业均限乒乓球专项)

17

专任教师17

1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

(三个专业均限足球专项)

18

专任教师18

2

安全技术及工程/网络安全技术与工程/交通安全与工程管理

19

专任教师19

2

消防技术及工程/消防工程

20

专任教师20

2

应急管理/危机心理与应急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应急技术与管理

21

专任教师21

2

电路与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22

专任教师22

1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3

专职辅导员23

6

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设计学/园艺学/建筑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注:专任教师岗位按具体的专业名称审核,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学科类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