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64人公告
来源: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2024-05-21 11:55:58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次招聘共计64人,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的心理条件、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本科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通道将于5月24日17点关闭,请应聘人员按时间扫码登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下载后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本人承诺”一栏手写签字确认后不再更改;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寸红底电子证件照;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寸红底电子证件照;
(3)报考医师岗位需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岗位有规培要求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规培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所有报名人员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资格初审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外)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一旦受理,信息及岗位不予变更。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外)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所报岗位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形式。
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线70分。
本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 1:3 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合格线7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面试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总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提交成功后,会弹出进入QQ群图片的界面,请考生务必保存图片,再QQ扫码进群,群内等候考试通知;
2.本次招聘工作先进行网络报名,后续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及QQ群内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
五、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试用期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医院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二)不得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咨询电话
电话:0355-3128031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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