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2-11 13:17:02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8月,前身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山西省财贸学校,2002年4月升格为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获评为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1+X 证书"试点单位、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首批山西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山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省优质校培育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舍面积约8万平方米。建有环境艺术设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大数据与会计校级高专平专业群和3个重点专业群(现代咨询服务业专业群、文旅创意专业群、智慧冷链物流专业群),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物联网技术系、文化旅游系、工程艺术设计系、公共课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和校企合作培训部等8个教学单元,20个专业。建校45年来,累计输送专业技术人才5万余人,为我省各行各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工匠型”人才,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 40周岁(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xcmzzb2021@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3博士研究生应聘-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四)面试考核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待遇
 
(一)财政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核定起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配偶安置: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为学校专业所急需的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可采用人事代理等用工形式安置。
 
(四)符合山西省、太原市有关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条件的博士,学院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引进人才享受政府给与的各类奖励、补贴和经费等。(具体以当年省、市政策为准)
 
(五)科研启动资金及安家费按照《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执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
 
联 系 人:韩老师   葛老师
 
咨询电话:18734870577   13835158874
 
监督(举报)电话:0351-797593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