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临汾市永和县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永和县人民政府网 2024-05-24 14:55:14
  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永和县公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指定时间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7日 8:00-18:00
 
  地点:永和县府西街11号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东楼二层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报名地点,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
 
  2.报名所需材料
 
  (1)《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纸质版3份(需本人手写签名)、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证、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档案存放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4.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5.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6.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
 
  医疗类:
 
  《科目一》: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30%);
 
  《科目二》: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70%)。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并由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9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全部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人选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享受所在岗位的相关待遇,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政策咨询、考务咨询:0357-7522277
 
  监督电话:0357-752352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2.附件2永和县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3.附件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永和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
 
  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