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运城永济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一)
2022年07月02日讯:为提升全市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77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6.本科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和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大学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运城地区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当年在运城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参加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招聘考试。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不得报考。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名额、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8:00至7月13日18:00
(3)报名网址:http://yongji--bmren--cn--0237447878fa1.wsipv6.com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永济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对报考条件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原则,审查时间为2天,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两天内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9日8:00至7
月14日18:00前进入报名系统按时缴费。考务费10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可于考前一周内到永济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室(市委107室)办理减免手续。减免手续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4.下载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成功缴费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相应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如条件还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再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同时向社会公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比例不达3倍的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参审人员参照上述材料准备相关证明证书。
此外,档案已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的,报名时需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资格复审结束后,面向社会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共两道题8分钟。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同时对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及社区或行政村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2.聘用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其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359-8525960(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
0359-872466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359-633700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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