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色达县司法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人公告
色达县司法局关于公开考聘色达县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整合力量,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作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色达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本次考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二、考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岗位工作强度大,需要经常下村、巡逻、值夜班)。
三、工作职责
主要开展基层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藏语交流能力、文字功底、法律知识,熟悉办公流程、掌握办公软件。
(四)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需2023年1月1日前户籍地为甘孜州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3年3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本科及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及以上。
(七)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受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个人原因表现不好,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聘流程
本次公开考聘按照“报名(前置藏文口语测试)→体检→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含前置藏文口语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报名)。
3.报名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4.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色达县2023年公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5.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色达县2023年公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根据审查情况,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四)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现金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缴纳80元/人。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4月7日
领取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本人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发票。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加分项目+(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本次考聘中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5.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参照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未按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
1.法学本科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四)政治审查
参照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要求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检查、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聘用管理。入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1个月。首次签订合同为期2年,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八、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其他待遇
享受带薪休假。
九、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按乡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遵规守纪。签订劳动合同,严格遵守政法干部相关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参照司法局一般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工作考评。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25%。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法干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考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6-8522510
咨询电话: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528853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财政局 色达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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