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孜州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聘一村一幼教师公告
2020年08月15日讯:近年来,我县学生入校率逐年大幅增加,为缓解教师紧缺压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将考聘203名一村一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名额
公开考聘203名一村一幼教师。
三、考试条件
(一)户籍在甘孜州内(2020年8月14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内);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年龄:在18-35周岁(2002年8月10日之前,1985年8月1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五)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史以及其它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曾在教育系统担任编外教师被解聘或辞职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四、考聘程序
本次考聘由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各考生根据自己擅长的专业选择《语文学科》《数学学科》《藏文学科》《藏数学学科》报名。
2.报名地点:色达县就业局办公室(县人社局3楼)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时如实填写“色达县考聘一村一幼教师考试报名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领取地点:色达县就业局办公室(县人社局3楼)
已完成报名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色达县就业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缴费: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1、考试工作由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组织实施、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名额按照考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如不足1:1.2比例则所有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以1:1比例进入体检。若总分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总分、笔试成绩均出现并列,取消下一个名次。
3、笔试
笔试内容为《语文学科》《数学学科》《藏文学科》《藏数学学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20年8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学科成绩×90%
4、面试
面试采取10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考聘职位考聘名额的1.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1.2倍的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笔试成绩,并同时公布进入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
5、加分
之前在教育系统的所有编外教师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有教师资格证书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加分可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6、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学科笔试成绩×90%+面试成绩。过程中出现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查仍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及政审
1.公示:待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全部确定后,即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政审: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期的由县公安局完成政审工作,政审工作与公示同步进行。在政审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应试者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经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
2、此次考聘的一村一幼教师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决定是否予以解聘或续聘,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再续聘。
(二)管理
1、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其进行工作分配。
2、聘用期间,教育部门可在县域内调配使用。
3、不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工作以及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师德师风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1、考试成绩在前23名(语文学科的前10名、数学学科的前5名、藏文学科的前5名、藏数学学科的前3名)的一村一幼教师基本劳动报酬为2500元/月/人,享受乡镇生活补贴,享受年终目标奖。
2、其余180名考聘的一村一幼教师劳动报酬为2000元/月/人。
3、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4、与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享受相关培训、表彰、慰问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836-8522510(色达县纪委监察委),0836—8522235(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522929(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色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人:杨启(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6—8528853
咨询人:(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1399046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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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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