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孜州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年6月14日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分别为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康定等16个县(市)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本次考试招聘计划共145名,所有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名额及条件详见《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或甘孜州的岗位,报考人员户籍须2019年5月31日之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不含2019年5月31日后迁出)。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四川省或甘孜州内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二)招聘对象
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原件标注的毕业时间应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3年6月18日—2001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6)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考的州级直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因无人报考、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含未缴费)的岗位,从名额最多的单位进行调减,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其它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6月22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j.gzz.gov.cn/)。
3.报名流程: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考生所学专业和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所标注的专业和学历为准,必须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完全相符,必须完全按照标注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谨慎填报,要确保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且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和学历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完全相符。进入资格复审时若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原件或毕业证原件标注专业和学历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将取消相应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9年6月18日至6月24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共计100元/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无人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含未缴费)的岗位,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调整有关情况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未被调整取消且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9年7月3日-7月6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试
本次考试只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题)包含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知识分类 |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综合题) |
临床医学 |
解剖学、诊断学、生理学 |
药学 |
医用化学、生物化学、药理学 |
医学检验 |
医用化学、生物化学、临床检验基础 |
医学影像 |
解剖学、诊断学 |
中医 |
中医基础、中医临床、中药方剂 |
卫生管理 |
卫生统计、临床医学概要、卫生信息管理 |
护理 |
护理学基础、解剖学、生理学 |
中西医结合 |
中医基础理论、诊断学、内科学、中医内科学 |
公共卫生 |
化学(有机化学和无机化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统计学 |
口腔学 |
口腔解剖、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正畸 |
(二)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
上午《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专业基础知识》
(三)笔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政策性加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并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指“综合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之和,“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下同)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满两周年及以上、经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组织部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文件享受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于2019年7月4日—5日工作时间内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情歌广场农牧大楼815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民政局)出具的证明(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材料或鉴定表、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以及公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八、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未达到50分、考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
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于2019年8月6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九、体检
体检由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护理专业体检时增加四肢功能测定项目。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考察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由考生通过现场选岗自愿选择去向,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填写《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要求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六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六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聘用到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等岗位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其中,聘用至州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聘用至县级及以下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6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十四、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36-2873290。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岗位调整、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发布,敬请留意。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考生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政策性加分;2.笔试;3.资格复审;4.体检。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附件:1.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2.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w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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