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机动队”队员),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拟招聘男性8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应急救援等勤务活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5.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6.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9.身高、体重和视力要求:身高不低于175cm,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10.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拥有丰富教学训练经验的退伍军人,或具有搏击、田径、游泳等专业的体院、武校毕业生以及拥有专业特长适用于公安工作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体重等条件);
12.市中区公安分局在职在岗辅警可以报考(录用后转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2800 -3200元。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文昌宫南巷182号(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办公楼旁巡警大队老营区值班室)联系人:梁雄 15984384843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领取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符合招聘条件第11条的请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占总成绩50%)、笔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30%)进行,不得低于每项考试的最低分,择优录取。
(一)体能测试(折合总分50分)
1.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 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科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4个科目)。每个项目100分,共计400分。
4.体能考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下图)的标准组织实施,最后成绩为四项成绩的总分,总分应当得到336分以上且单项测试成绩不得低于35分。
(二)笔试(折合总分20分)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得低于60分。
(三)面试(折合总分30分)
1.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不得低于60分。
(四)成绩公布
将各项成绩汇总后,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招聘考试群内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抑郁症、妄想症等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市中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市中区公安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梁雄 1598438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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