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文化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12-06 10:36:27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南充市文化馆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人社发〔2024〕3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8)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文化馆202室(顺庆区白土坝路288号南充市博物馆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6)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在报名时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凭《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10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不指定教材)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5、低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5的,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4)成绩计算
①本次考核如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②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因成绩并列影响体检人员确定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面试考务咨询电话:南充市文化馆0817-2224046 。
监督电话:0817-225963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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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3.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单位情况一览表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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