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2022-07-14 10:08:23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26号)、《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求,南充市农业科学院经前期开展1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已引进硕士研究生5人,还剩余1个岗位名额。现将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和范围

面向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才。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南充市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ncnk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详见举行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告。

2.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农科巷137号)综合楼三楼307室人事科。

3.考试资格审查材料

(1)《南充市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填写)。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前将电子免冠证件照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具体岗位”。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2张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

格,责任自负。

(三)考核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4.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博士不受招聘比例限制,且考核方式可采取现场面试或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自动放弃或不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入场,迟到者不得入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试期间采取封闭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

设备和影音像设备。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试室内严禁吸烟。

(六)考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因应试人员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原因导致的应试人员与人才引进考试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九、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考核当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不能提供证明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在考试当日须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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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南充市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