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科研助理招聘2人启事

来源: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 2022-07-13 17:08:43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根据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发展,结合我所岗位需求,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农学(本科)、作物遗传育种或作物耕作学与栽培学(研究生)专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4.身心健康,工作严谨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岗位性质

编制外科研助理岗位;

五、主要工作内容

协助从事农作物科学研究、科研试验和示范转化等工作,以野外田间工作为主。

六、工资待遇

1.所统一制定的“基本工资+岗位浮动绩效工资”;

2.购买国家规定五险。

七、工作地点:

德阳市、泸州市,但不仅限于本地。

八、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其它业绩证明材料(1份)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九、应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当面或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

2.资格审查:单位人事部门将根据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和岗位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须提供应聘材料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3.面试: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

4.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检。

5.聘用:按照程序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刘老师 187280288055981812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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