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招聘公告
来源: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2024-01-31 14:00:05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2024年1月2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用岗位及数量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发布公告当日)
3.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专业要求:无。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68号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9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名处。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报名材料:
1.自贡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特殊情况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
六、考试
1.按照“公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由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本次招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本次考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招用。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业务能力等。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用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不符合招用条件不予招用的,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九、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通过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只递补一次。
十、招用事项
经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高新区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方可转正。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自贡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0813-8256297
(二)监督电话
自贡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0813-8119726
自贡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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