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自贡市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人户籍在自贡市范围内,有就业愿望,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熟悉电脑操作,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
3.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在校读书的学生。
三、招聘名额
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1名。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考工作由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4日(24日截止到18:00时止)。
2、报名地点: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或将《报考信息表》发送至:2271990641@qq.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编外聘用人员报考信息表》,同时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编外聘用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考试科目
1.本次考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
2.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通过后,由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加试其他科目。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由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在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飞龙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对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拟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对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每年进行1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镇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纪委0813-3405600)。
十二、工资及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工资薪酬按自流井区飞龙峡镇编外聘用人员标准统一执行。
2、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往面试地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在参加面试当日前7天闭环到自贡市进行集中隔离;来自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在参加资格审查当日前7天闭环到自贡市进行居家隔离;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需在参加资格审查当日前3天到四川省内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0813-3405600。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飞龙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自贡市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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