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公告
来源: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2023-11-27 15:52:42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公告
为引进规划资源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开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阳光金地2-1-02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区规划编制研究相关工作;承担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审查、规划数据审查、保存等规划编制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区规划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区城市规划咨询与服务,区重大项目的策划、规划的研究;参与拟定相关规划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指引和导则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区域内测绘任务;承担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保护、利用工作;承担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及规划资源信息化辅助等工作。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所报名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
4.已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留学生所学专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另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1份(2000字以内)、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反映专业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回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邮箱及单位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2-66312157;
电子邮件发送地址:zhaopin2024@126.com。
邮件主题命名要求:单位名称+报名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技岗1+张XX+区域经济学)。
(三)考核
本次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报名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对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有关证件。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采取答辩形式,与报名人员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核组将各考核指标量化成分值,结合报名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四)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不予聘用。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担负。
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水平为年薪30万元,实际薪资以单位年度考核及绩效完成情况为核算依据。
五、递补
考核结束以后的各工作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递补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22-66223574
七、注意事项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公开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22-66312157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3日期间9:00-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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