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100人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以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为特色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神经系统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各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7个,院内重点学科4个,院内培育学科6个。具备博士培养资质学科11个,硕士培养资质24个,1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批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立了技术路线成熟的脑卒中绿色通道体系,持续推进“强而精”高水平特色医院建设。
二、招聘计划
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0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可免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高考为民语言(民考民)的应聘者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九)应聘者须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应聘人员报考或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需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并于3月10日19:30前提交完成。
3.报名材料:
(1)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此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考察表原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或学院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抄写,签名。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不用填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全国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规培合格证(2023年应届生提供规培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带U盘拷贝电子版即可)。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老师 0991-4695637
5.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下一环节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5.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核制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3.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2.心理测试由医院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六)试工
1.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地点:所报名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试工人员: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
4.成绩:试工完成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总成绩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考核制岗位总成绩=笔试×30%+面试×40%+试工考核×30%;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
6.试工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2.地点:由医院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按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经新疆医科大学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2.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招聘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审批,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执行。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95637 0991-4695460
六、招聘纪律和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自治区和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平等、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学(医)院纪检委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4609121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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