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保山龙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31人公告
2022年龙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22〕47号)要求,结合卫健工作需要,经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龙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2022年龙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编外人员有9个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共19个岗位31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龙陵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明细表》。
三、招聘条件(一)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5.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11月1日在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17:3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在公告期间工作日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至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龙陵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60号),赵老师,联系电话:0875-6121018
龙陵县中医医院人事科(龙陵县龙山镇龙玉大道中段),李老师,联系电话:0875-6121331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49号),张老师,联系电话:0875-6122907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龙陵县镇安镇镇安街中段),高老师,联系电话:0875-3126080
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院办(龙陵县勐糯镇正街),赵老师,联系电话:0875-6820869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院办(龙陵县平达乡平达老街1号附6号),王老师,联系电话:0875-3127995
龙陵县腊勐镇卫生院院办(龙陵县腊勐镇腊勐新街),张老师,联系电话:0875-6880324
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院办(龙陵县碧寨乡碧寨街子),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3128166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院办(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街子),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3055997。
3.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成绩通知单)、《龙陵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已就业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照岗位条件,筛选出符合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试方式的确定一是根据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高于3:1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二是根据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等于或低于3:1的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
(五)考试笔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只报序号不报姓名。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考察人选。当面试成绩并列时,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进行加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中的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由本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体检、考察人员作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填写《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聘用当月起参加社会保险,其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聘用后薪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参加招聘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凡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具体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执行。
(三)严禁弄虚作假。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龙陵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是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龙陵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现行疫情防控政策。对于自己参加考试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清楚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龙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6123815
二是考生须于考试时提供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是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7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
四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六是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是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龙陵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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