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山市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第二次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2021年06月15日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文件精神,经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公开招聘教师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教师岗1人。
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
招聘专业:
1.政治学学科,具体专业为:中共党史。
2.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具体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3.中国史学科,具体专业为:中国近现代史。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心健康,具有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6月22日)。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国外学历需进行相应的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邮件至tcgbjypxxy@163.com邮箱进行网络报名。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2021年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个人简历、获奖情况、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2019年、2020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个人简历、获奖情况、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考生可视自身情况提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由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负责。应聘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网络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资料、面谈等方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人选,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优秀者:(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外语水平;(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面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独立对考生面试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八)确定签约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九)资格复审:签约对象在2021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档案到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限内(2021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根据有关聘用规定和要求,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聘用审批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岗位待遇: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人员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腾冲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要求和纪律
(一)相关要求
1.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签约后未报到人员,按违约条款处理。
(二)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
3.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问题由腾冲市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4.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六、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等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24小时内截图即可),并提供纸质材料。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等环节。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等环节。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等环节。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招聘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情况时,如果涉及招聘工作防疫要求,为确保招聘安全,将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及时发布相关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七)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0875—5137776
监督电话:腾冲市纪委信访室(监察委检举举报平台中心)0875—513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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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docx
2.2021年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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