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双柏县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来源: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4-09-18 13:36:45
双柏县2024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才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双办通〔2023〕30号)文件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并报请县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中公开选调2名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妥甸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二、选调比例
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 3,低于1:3人数比例的调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
三、选调范围
以事业单位工人身份安置在县内各乡镇(妥甸镇除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退役士兵。
四、选调时间
2024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思想素质好,恪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含45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在乡镇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满5年(2019年8月31日以前安置在岗事业人员),工作年限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准;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五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具有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及安排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成绩公示、组织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双柏县2024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准备好个人近五年工作考核优秀情况、工作中受奖情况等相关文件证书和部队立功受奖情况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报名地点: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878—6085181
(三)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开展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共一天(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出题考试全封闭进行。
1.笔试。笔试卷临时组建命题组进行出卷后开考,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主要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州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改卷结束后立即进行成绩公告,并将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4名进入面试,若分数相同则同等进入面试。面试卷临时组建命题组出卷后开考,面试随机抽取7人组成,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人量化总分进行平均算出个人得分。面试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考核得分×50%。考核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得分高、近五年工作年度考核优秀情况、工作年限长短、工作中受奖情况、部队立功受奖情况确定。
(五)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公开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若等额考察人选有违纪行为或不符合选调要求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考察。
(七)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人选公示。拟调配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的,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在人选公示环节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现有空岗情况,审核确定的选调人员应符合转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聘用到新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其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不变。
七、其它事项
1.公开选调过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县人社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全程录像。
2.本公告由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8-6085181),妥甸镇基层党建办公室(0878-7720233)。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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